刑事案件无罪释放是否可以追究责任
龙游法律咨询
2025-05-01
1.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若司法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被错误羁押,当事人可申请国家赔偿,范围包括错误拘留、逮捕及再审改判无罪但原判刑罚已执行等情况。
2.若能证明是他人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致当事人被错误追责,可追究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
3.因错误刑事追诉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要求在侵权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依据具体情形可追究多方面责任。对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被错误羁押的情况,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范围包括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等。若有证据表明是相关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致使当事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可依法追究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另外,当事人因错误刑事追诉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可要求在侵权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存司法机关违法违规、相关人员作伪证或诬告陷害等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2.按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3.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作伪证、诬告陷害者的刑事责任。
4.合理合法要求侵权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可依不同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包括申请国家赔偿、追究他人刑事责任及要求消除影响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被错误羁押,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等情况都在赔偿范围内。若有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使当事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会被依法追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而且,因错误刑事追诉致使当事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遇到此类情况,法律关系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错误羁押,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等都在国家赔偿范围内,这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一种弥补。
(2)若有证据表明是相关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导致当事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人员会被依法追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以此维护司法公平和当事人权益。
(3)因错误刑事追诉致使当事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保障当事人的精神权益。
提醒:
申请国家赔偿和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错误羁押的情况,当事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错误拘留、逮捕的文书、羁押时间证明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二)若有证据表明是相关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导致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
(三)因错误刑事追诉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书面要求侵权方在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对方拒绝,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2.若能证明是他人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致当事人被错误追责,可追究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
3.因错误刑事追诉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要求在侵权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依据具体情形可追究多方面责任。对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被错误羁押的情况,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范围包括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等。若有证据表明是相关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致使当事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可依法追究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另外,当事人因错误刑事追诉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可要求在侵权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存司法机关违法违规、相关人员作伪证或诬告陷害等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2.按法定程序申请国家赔偿,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
3.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作伪证、诬告陷害者的刑事责任。
4.合理合法要求侵权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可依不同情况追究相关责任,包括申请国家赔偿、追究他人刑事责任及要求消除影响等。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被错误羁押,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等情况都在赔偿范围内。若有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使当事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会被依法追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而且,因错误刑事追诉致使当事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遇到此类情况,法律关系复杂,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刑事案件无罪释放后,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错误羁押,当事人有权申请国家赔偿。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再审改判无罪且原判刑罚已执行等都在国家赔偿范围内,这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一种弥补。
(2)若有证据表明是相关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导致当事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这些人员会被依法追究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以此维护司法公平和当事人权益。
(3)因错误刑事追诉致使当事人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要求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保障当事人的精神权益。
提醒:
申请国家赔偿和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案件情况复杂多样,建议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对于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规致当事人错误羁押的情况,当事人应收集好相关证据,如错误拘留、逮捕的文书、羁押时间证明等,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
(二)若有证据表明是相关人员故意作伪证、诬告陷害导致错误追究刑事责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伪证罪、诬告陷害罪等刑事责任。
(三)因错误刑事追诉名誉权、荣誉权受损的,当事人可书面要求侵权方在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若对方拒绝,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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